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设计方案。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下面从来介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从资料检索到拿证的整个流程:
一、外观设计专利检索
为了提高外观设计的通过率,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前就要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的检索,检索首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搜索产品评论网站
2、产品原型检索
3、寻找产品设计图纸中的现有技术
4、检索制造商样品
5、浏览电子商务网站以无效外观设计专利
6、产品回溯寻找外观设计专利的现有技术
二、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1、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六面视图(前、后、左、右、上、下)以及立体图,使用状态图等。
2、简要说明,包括用途、最具有代表性的视图、设计要点等。
3、外观设计请求书,写明申请人的名称、证件号、地址、邮编;设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三、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外观设计的申请材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交:
1、提交申请文件 当面提交:专利局或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大厅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材料;
2、邮寄提交:将纸件申请材料邮寄至专利局或者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处;
3、电子提交: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根据专利电子申请流程,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四、外观设计申请的受理
国务院专利管理部门收到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就会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
五、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 专利局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1、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 条、第 三 条 第 一 款、第 十 六 条、第 二 十 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2、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六) 项规定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3、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 十 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条的规定。
4、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六、授权登记发证
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下发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按照办理登机手续通知书中的规定按时缴纳规定费用。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